2014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摄影大赛通知
作者: 来源: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赛 时间:2014-11-01 11:05:39 阅读量:
一、主办单位
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赛事组委会
二、活动主题
取景美丽凉山,定格精彩瞬间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1月11日
四、评审团
陈甫林 凉山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2014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大赛组委会宣传部长
吉觉作哈 凉山州体育局局长、2014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宋 莉 西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2014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大赛组委会宣传部副部长
胡小平 凉山州图书馆馆长 州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五、参与方式
参赛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赛官方网站(www.xcmarathon.cn)详读参赛须知,将电子版作品(每人限提交30张)传送至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组委会官方邮箱xcmarathon@163.com并将参赛作品冲洗成品提交至组委会办公室。
六、评选规则
(一)拍摄题材
1.体现挑战自我,超越极限,坚忍不拔,永不放弃的马拉松精神。
2.体现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赛:2014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赛事规模和趣味活动的镜头;2014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赛事中感人场面。
3.体现西昌城市宜居环境、美丽生态、城市建设的成就。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最佳主题奖20名——奖金500元
入围奖50名——奖金200元
评委的作品不得进入奖项的评选项目。
(三)获奖名单公布日期及颁奖日期由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于11月30日前公布于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赛官方网站。
七、参赛须知
(一)各地专业、业余摄影者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年龄不限。
(二)每人限30张参赛作品。
(三)电子版作品要求:参赛者以附件形式上传,邮件标题部分需标注“2014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摄影大赛参赛作品”及作者名,提交至西昌马拉松官方邮箱xcmarathon@163.com邮件内容需明细作者名、身份证号码、参赛作品数量、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相关信息。附件照片需命名作者及作品名称,电子版文件的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得低于2MB。
(四)参赛者除按以上方式提交电子版作品之外,还需将参赛作品冲洗成张,交至马拉松组委会宣传部,比赛不接受数码合成照片及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寄送不符规定之作品皆视为自动弃权(四川省西昌市风情园北路4号凉山州体育局网球中心2楼,咨询电话:0834-3775511)。
(五)参赛者一旦提交照片,均视为已详细阅读参赛须知,且严格按照组委会规定要求参赛,参赛照片将不予返还,不寄发收据。
(六)2014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有权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它必要信息在任何媒体宣传或展览,毋需经得参赛者允许、毋需支付任何版权费用。参赛者同意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在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前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如有争议,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七)组委会有权要求参赛者递交参赛照片的原始数码影像,如参赛者未能提交,不符合赛事主题、赛事规定或违反比赛规则的作品,名衔及奖状均不予颁授,最终解释权归评委会所有。
(八)参赛者须拥有照片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权使用许可和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参赛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参赛者承担所有责任,给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的全部损失。
(九)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本届摄影大赛组委会联系。同时,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之前条规定违反内容时,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十)如有特殊情况,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组赛委会、有权更改比赛规则且毋需给予事先通知,详情可查看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赛官方网站或咨询组委会相关负责人。
(十一)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大赛以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大赛实况现场为拍摄主体,一概不接受场外作品参赛的方式,严禁参赛者以其它类似赛事拍摄作品参赛。
(十二)参赛者自带摄影器材,摄影台由组委会统一提供,摄影证件领取时间请关注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赛官方网等相关信息。
(十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摄影证领取流程:
凭本人身份证前往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赛事组委会,经身份核验后,方可领取摄影证。若由他人代领,凭借身份证复印件,方可领取。
领取地址:凉山州体育局网球中心二楼
联系人:胡小平
联系电话;13708141189
西昌邛海湿地国际马拉松赛事组委会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