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评选2017年度省级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等推荐名单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7年度四川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川教函〔2016〕643号)精神和要求,凉山州教育局于2017年1月9日发出《关于开展2017年度普通中学省级、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省级优秀学生评选的通知》(凉教〔2017〕4号),评选工作在全州迅速启动开展,截至2月22日已评选出省级相关荣誉推荐名单,现予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5日(2月22日至2月27日),干部群众若有疑义,请向凉山州教育局监察室反映,监督电话:3222873。
附件:
1. 凉山州评选2017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
2. 2017年度四川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附件
1、 2017年度凉山州普通中学省级优秀学生、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
附件2 2017年度四川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四川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中2017届学生,且学籍必须在本校注册达到两年以上,在高中一、二年级至少获得过一次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凉山州民族中学学生至少获得两次相应的校级荣誉),并在高中阶段至少获得过一次州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报效祖国的思想和意识,初步树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奋斗的理想志向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具有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确的道德评价能力、自我教育能力;热爱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在同学中起到良好的表率、示范作用。 优秀学生干部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热心为学校、班级和同学服务,认真履行班干部职责,为形成良好校风和班风努力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威信,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思考,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秀。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学科成绩中,有9门学科(其中包括政治学科)的考试成绩必须达到优秀等级(85分及以上),另外两科成绩必须达到良好等级(70分及以上)。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80分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二、省级优秀学生条件 省级优秀学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⑴系当年本州推荐的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成绩为全优,总成绩排名在全州前2以内;对思想品德尤为突出的学生可9优(其中包括政治学科)2良; ⑶须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2年以上。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属全日制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年级班级;班级同学积极向上,遵规守纪,团结友爱,有正确的集体舆论,班风好、学风好,在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有较高声誉;班级曾获得过州级表彰;班额在规定的人数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