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凉山州布拖县招聘336名“一村一幼”辅导员公告
作者: 来源:凉山州教育网 时间:2016-08-24 10:00:54 阅读量:
2016下半年四川布拖县招聘336名“一村一幼”辅导员公告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凉委发〔2015〕19号)、《凉山州教育局关于印发〈凉山州村级幼教点辅导员聘用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凉教〔2015〕8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2016年第三、四批 “一村一幼”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所幼教点临时辅导员3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临聘的原则
(一)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按综合评分,以建档立卡贫困户、户籍、专业、教师资格、学历、普通话水平等级、性别依次优先临聘的原则。
二、临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临聘的对象和范围详细情况见附件《布拖县2016年第三、四批“一村一幼”村级幼教点临聘辅导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犯罪记录。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体检、HIV、尿检合格,能正常履行临聘岗位职责。
4、公告发布之日前(2016年7月31日)户籍已在布拖县。
5、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98年8月31日以前和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受过各类刑事、治安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已经聘用为我县“一村一幼”的辅导员。
三、报名
(一)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在教科局指导下,由乡镇中心校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2016年8月24日8:30至25日18:30
(三)报名地点:布拖中学(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户口簿、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上为必备证件,审原件收复印件)、2寸免冠彩照1张。具备几个毕业证的,可同时提供最高学历和相应专业学历的毕业证。
2、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和省语委、州语委颁发《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还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未提供的视为未能取得相应证书。
3、夫妻一方户籍在布拖县的,需出具结婚证及夫妻一方的户口薄;
4、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报名者提供的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临聘资格,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确定拟聘人员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现场确认是否同意调配,如同意调配后放弃岗位,一年内不得再报考我县“一村一幼”临聘辅导员。根据设岗岗位,按照各自岗位报名人员相应的综合评分(报考者各项条件相应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具体方法如下:
(一)户籍条件(30分)。优先顺序依次为本村、本乡、本县。户籍所在地均以户口薄为准。户籍在县城的,都视为特木里镇的城镇居民户。(评分标准:本村30分;本乡20分;本县为10分)
(二)专业条件(15分)。优先顺序依次为幼儿(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专业、其他专业。(评分标准:幼儿(学前)教育专业15分;师范类专业10分、其他专业7分、高中学历的5分)
(三)教师资格条件(10分)。优先顺序依次为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教师资格证书。(评分标准:幼儿教师资格证书10分、其他教师资格证书5分、无教师资格证书不得分。)
(四)学历条件(15分)。优先顺序依次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其它本科、普通全日制专科、其它专科、三年制中专、高中。(评分标准:普通全日制本科15分、其他本科13分;普通全日制专科11分、其他专科9分;三年制中专7分、一年制中专和高中5分)
(五)普通话水平要求(25分)。评分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25分、二级乙等20分、三级甲等15分、三级乙等及以下10分。无普通话等级证不得分。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人员应在应聘后一年内取得。
(六)性别条件(5分)。评分标准为女性5分,男性不得分。
(七)建档立卡贫困户(15分)。“精准扶贫”工作中,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加15分。
若综合得分并列,则依次比较建档立卡贫困户、户籍、专业、教师资格、学历、普通话等级、性别;若再次相同则年龄小者优先。
若出现岗位无人报名或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则在同意调配人员中,按上述办法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体检人员。
本次临聘采用现场评分。评分结束后,报名人员须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