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燃运动激情 演绎青春风采 我州第34届“新华杯”中学生运动会29日开赛
在运动中彰显生命活力。
日前,记者从州教育局基教科获悉,经凉山州教育局、凉山州体育局协商,我州将于3月29日至31日在西昌举办“新华杯”凉山州第34届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排球比赛。
举办凉山州第34届中学生运动会,是我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精神的具体体现,比赛活动将进一步增加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校课余训练和竞技水平,推动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据悉,本届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时间为3月29日至3月31日,比赛地点在西昌学院南校区田径运动场。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于3月28日下午14:30召开。省、州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普通中学以县(市)为单位组队参赛有条件组队的一般普通高中和规模达到2000人以上的普通初级中学也可以单独组队参赛。
田径比赛分高中男子、高中女子、初中男子、初中女子共四个组别。竞赛项目包括高中男子组:100米、200米短跑、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中长跑、以及跳高、跳远、铅球、接力赛等。
本届中学生运动会排球比赛也将在3月29日至31日期间举行,比赛地点在西昌学院南校区。比赛要求参赛单位为省、州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一般普通高中可以县市为单位组队参赛也可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报名队数不限。
本次比赛设高中男子组和高中女子组两个组别,每队可报运动员12名,领队1名,教练员2名。其中,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高中学生。凡通过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查询不到的学生或核查不到照片的一律不能参赛,经县级医疗部门体检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比赛(含往返比赛途中),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往届毕业生、补习生、复读生和体育专业学校学生不得参加比赛。凡参赛运动员在资格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将取消所属代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并予以通报批评。
目前,整个运动会筹备工作正有条不紊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