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凉山州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正式颁布
作者: 来源:凉山日报 时间:2016-11-18 09:52:06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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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依据《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凉山州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工作圆满完成,经第十届州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以第32号州政府令正式发布施行。
新《办法》重点对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一是增设了凉山州专利奖。该专利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对州内创造水平高、实施效益好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予以表彰奖励,共奖10项专利,设金奖1项、银奖3项、优秀奖6项,单项奖金分别为5万元、3万元、2万元;二是限定了州科技进步奖奖项总额。切实增强竞争性、加大评奖淘汰比例,全面提高获奖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州科技进步奖不超过70项,分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占奖励总数的15%、35%、50%,单项奖金分别为5万元、3万元、2万元;三是适当提高了科技进步奖奖励标准,一、二等奖不变,将三等奖单项奖励金额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至2万元,授奖人数由不超过5人修改为不超过6人;四是将奖励公示期限由30天调整为10个工作日;五是取消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奖;六是删减了社会力量设奖有关内容。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但须遵守国家和省、州有关政策法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新《办法》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是更好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动创新改革步伐,建设创新型凉山的重要举措。新《办法》颁布实施后,必将进一步激发我州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增强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我州科技进步,促进凉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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